(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行使监督权。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严禁被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公司应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需定期披露。超募资金、节余资金使用须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应持续督导,定期出具核查报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