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不得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身份信息,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股份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