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承诺不转让期间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内禁止买卖股票。禁止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管理和披露。违反规定者将被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