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 22 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內容如下:
交易方:吴志恒
日期:2025年 10月 9日
交易性質:賣出
股份數目:1,000 股
每股價格:$150.8000
交易後持有數額(包括與其訂有協議或達成諒解的任何人士的證券):2,100 股
佔該類別證券的百分比(包括與其訂有協議或達成諒解的任何人士的證券):0.0001%
備註:吴志恒是與要約人與受要約公司有關連的第(3)類別聯繫人。
本次交易是為本身帳戶進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