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用途变更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质押等高风险投资。闲置募集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方式或地点等,须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募集资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