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兼任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提名、薪酬委员会中均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辞职或被免职需及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