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结合、激励与约束结合原则。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薪和年终奖励构成,月薪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等,按月发放;年终奖励与公司利润及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可实施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决定,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不另发津贴。薪酬支付按公司制度执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行政处罚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情形的,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