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启动可转债发行相关审议,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22年11月16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面额429,018,000元可转债。可转债简称“福新转债”,代码111012,于2023年2月7日在上交所上市,存续期为2023年1月4日至2029年1月3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发生重大变化且被认定为改变用途,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2025年9月17日、9月29日及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据此,债券持有人可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将未转股可转债回售给公司,公司需按规定发布回售提示公告并履行相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