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定本制度,旨在防止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不得以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禁止“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资金。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报送资金占用情况,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大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董事长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须拒绝关联方侵占指令并报告。董事、高管协助侵占的,将被警告、解聘或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同时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