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与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公司需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须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公司应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解聘需有正当理由,特定情形下须限期解聘。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