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如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可暂缓或豁免。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秘密信息的,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处理,必要时豁免披露。公司需审慎判断,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登记归档,并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内幕知情人须签署保密承诺函,防止信息泄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