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就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会议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11人,代表股份102,614,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478%,均为网络投票参与。会议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表决,同意101,091,667股,反对1,022,676股,弃权499,858股,议案获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