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提升决策效率。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如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14日(定期)或5日(临时)发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委托需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