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持股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董监高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时间区间不超过三个月。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收回。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