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