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2025年10月制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旨在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年报信息披露中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追究原则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可附带经济处罚。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