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下曹村公司会议室。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38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定要求。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