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和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60日内完成补选。独立董事辞职需特别披露原因。被解除职务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表决通过,董事有权申辩。离职人员须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保守商业秘密。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