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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电机: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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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8.83元/股,主承销商东北证券于2025年8月26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70.00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的15%。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方式获得。发行人于2025年9月8日上市,上市后30日内,主承销商未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发行人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270.00万股,发行总股数达2,070.00万股,总股本增至7,380.9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8,278.10万元,净额15,475.30万元。相关实施符合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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