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097,087,60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6,034,980股及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202,500股后,以3,089,850,1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合计派发556,173,022.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且部分限制性股票尚在回购注销流程中,导致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经计算,该差异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不影响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