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该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进行,各自计算投票权。股东所投候选人数量及票数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否则投票无效。现场会议由监票人清点并公布得票情况,网络投票系统需确保投票权合规使用。董事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启动第二轮选举或下次股东会补选。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内”含本数,“少于”“超过”“过”不含本数。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