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就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财务公司等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授权经理层办理二〇二五年度授信额度内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28人,代表股份1,058,058,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525%。表决程序合法,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