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本)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175.9392万元,股票在证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公司设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