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制度,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