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高级管理人员须忠实勤勉履职,不得谋取私利。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在授权范围内决定财务收支、资产运用及合同签订等事项。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定期或临时召开会议决策重大事项。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违反规定的,董事会可终止聘任并追究责任。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