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制订))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重大事件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方针变更、重大风险、业绩预告、资产减值、股权变动等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相关义务人应在事项触及决策、协商或知悉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执行,确保符合监管要求。未及时报告导致违规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