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要交易融资租赁协议)
友聯國際教育租賃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63)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日(交易時段後),由其全資附屬公司南山融資租賃(天津)有限公司(作為出租人)與江西宏宇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作為承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協議。根據協議,出租人同意以人民幣50,000,000元向承租人購買租賃資產,並回租予承租人,租期為三年,租賃總額約為人民幣55,506,000元,包括租賃本金及利息。
租賃資產為承租人位於中國江西省樟樹市鹽化工基地的核心生產研發設備,總帳面價值約為人民幣100,445,000元。租賃利息按固定年利率6.58%計算,分十二期等額支付。承租人需在協議簽訂後五個營業日內支付保證金人民幣1,000,000元。湖南五江輕化集團有限公司及肖安江先生、肖自江先生、周雲娥女士就承租人履行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可按名義價人民幣100元購回資產。
由於本次承租人與此前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訂立前融資租賃協議的婁底市五江實業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終實益擁有人控制,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兩項交易須合併計算。合併後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100%,構成本公司主要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要求。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審議批准該交易,相關通函預期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寄發股東。決議案將以普通決議案方式投票表決。董事確認承租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無股東於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須放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