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 权益披露)
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451)就相關方於本公司股權權益提供澄清及重述,涉及中期及年度報告、公告及通函的權益披露內容。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朱共山先生及朱鈺峰先生分別於本公司普通股持有好倉284,022,559股及284,897,559股,佔已發行股份約20.27%及20.34%。主要股東方面,朱共山、朱鈺峰、Credit Suisse Trust Limited、Asia Pacific Energy Fund Limited、Asia Pacific Energy Holdings Limited及協鑫集團有限公司(香港)均持有284,022,559股,佔比20.27%。傑泰環球有限公司及協鑫科技分別持有86,878,864股(6.20%)及87,804,984股(6.27%)。
於收購事項公告、通函及完成公告中,假設代價股份及換股股份發行完成,朱共山及朱鈺峰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持有579,022,559股及579,897,559股,佔比41.33%及41.39%。相關權益包括153,400,000股代價股份及可能發行的141,600,000股換股股份。Asia Pacific Energy Fund Limited等主體亦持有579,022,559股,佔比41.33%。傑泰環球有限公司持股86,878,864股(6.20%),協鑫科技持股87,804,984股(6.27%)。
於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通函中指出,朱氏家族透過信託間接持有579,022,559股,佔已發行股份約37.25%,若全面購回股份且權益不變,持股比例將增至41.39%,可能觸發收購守則第26條的強制要約責任。
所有資料以權益披露表格為準,相關期間內相關方並無買賣本公司證券。其他披露內容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