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出售一间附属公司(1)延后最晚截止日及(2)延迟派付特别股息)
萬達酒店發展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9)就出售萬達酒店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之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宣布延後最晚截止日及延遲派付特別股息。
根據公告,出售事項之交割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或本公司與買方共同協定的其他日期(「最晚截止日」)或之前達成若干先決條件。由於部分先決條件尚未達成,本公司與買方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訂立延後協議,同意將最晚截止日延後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或雙方可能共同書面協定的其他日期。買賣協議其他條款維持不變。
關於特別股息,此前公告指出,若出售事項於原定最晚截止日(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完成,預期不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派付。鑒於最晚截止日已延後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特別股息之派付須待出售事項完成後方可進行。現預期特別股息將於出售事項完成後,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派付;假設出售事項不遲於延後的最晚截止日完成,則派付日期將不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特別股息的具體安排,包括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日期、記錄日期及派付日期等,將於適當時另行公告。
承董事會命
萬達酒店發展有限公司
主席 寧奇峰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