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租赁协议之须予披露交易)
大象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635)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廣東天天送科技有限公司(作為承租人)與獨立第三方民生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出租人)訂立租賃協議,租賃位於中國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夢海大道與濱海大道交匯處華海金融創新中心A棟38層1單元的物業,作辦公用途,租期為期三年,由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起至二零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止。
根據租賃協議,每月基本租金為人民幣168,000元(約183,120港元),含基礎建設服務費;另需支付中央空調費及清潔服務費人民幣2,500元(約2,725港元)。承租人享有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為期四個月的基本租金及基礎設施服務費免租期。按金為人民幣168,000元,須於簽訂協議後七天內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將由所得款項淨額及本集團內部資源撥付。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十六號,該租賃協議將於公司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確認使用權資產價值約人民幣4.98百萬元(約5.43百萬港元)。由於相關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少於25%,本次交易構成GEM上市規則下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第十九章之通知及公告規定。
董事認為,租賃協議按一般商業條款經公平磋商訂立,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