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可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受限于关联关系及委托人数限制。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2/3以上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