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投资融资方案、财务预决算,监督经营执行情况;研究ESG目标与治理架构,推动ESG实践,监督ESG落实,审议ESG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取现场、网络或通讯方式,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记录由公司保存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