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刊发发售通函及定价补充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于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计划下提取于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浮息票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发行人”)根据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发行于2028年到期的300,000,000美元浮息票据(“票据”),股份代号为5951。本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7.39A条刊发,随附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的发售价通函及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的定价补充文件,合称“上市文件”。
上市文件仅限专业投资者(定义见港交所上市规则第37章)参阅,票据拟仅由专业投资者认购,并据此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人确认票据不适合香港零售投资者投资,投资者应审慎考虑相关风险。
票据未按美国1933年证券法登记,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或出售,须在符合美国证券法S规例的情况下于美国境外发行。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证券买卖要约或招揽。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7.7689万亿元,客户贷款总额为4.4699万亿元,客户存款总额为4.3110万亿元;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15亿元,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及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为0.55%。
自2025年6月30日起,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票据将在Euroclear与Clearstream及香港中央结算系统间清算。有关财务资料源自集团已公布的2023及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但经审阅的中期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