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鼎阳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保障股东权利。规则还明确了会议主持、表决程序、决议公告等内容,并规定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