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原因。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随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更换须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制度强调信息安全管理、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并要求披露审计费用、服务年限及履职评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