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规定,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履行决策、监督、建议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