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明确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首席执行官须具备良好品行、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其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管等,并对董事会负责。首席执行官应遵守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或违规进行关联交易。须定期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建立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决策。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