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情形或被监管机构采取禁入措施等情况。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新聘任。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股权管理及规范运作培训等职责,有权列席相关会议并获取信息资料。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若其受到不当妨碍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秘书解聘须有充分理由,空缺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