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共六章六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制定依据为《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第二章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提出、议事表决、决议形成、会议记录等程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表决须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应回避。第三章明确决议由首席执行官组织实施,董事长负责监督执行。第四章规定议事规则修改情形及程序。第五章为附则,明确专门委员会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及规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