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确认该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