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9,343,587股股份(占总股本约26.89%)对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导致广投金控间接持有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7,426,064股股份(占总股本23.43%)。本次收购通过增资方式实施,不涉及现金支付。收购后,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莱美药业37%股份,莱美药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国资委。广投金控已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出具承诺。本次收购尚需上交所合规审查及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