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彭开盛、谢吉平等持有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直接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已披露相关审批程序并提示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无权利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完整性将提升,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