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国华、田晓亮、林威汉、王琳、谷永国、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形进行核查。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