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国华、田晓亮、林威汉、王琳、谷永国、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经核查,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控制权变更情形,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陈灏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