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马国华、田晓亮、林威汉、王琳、谷永国、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财务顾问业务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已聘请国泰海通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