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索辰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马国华、田晓亮、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广州华宇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威汉、王琳、谷永国、北京幸福远见一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朗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力控元通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拥有完整权利,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