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并在必要时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年度报告披露时,须同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