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及考核标准。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管进行绩效考核,提出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意见的,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日常事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