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该细则经2025年9月29日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定期提前5日、不定期提前3日发出,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豁免时限。会议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征集股东权利等,相关事项须经专门会议审议。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