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607,2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1%。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完成度达90%≤A<100%,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关联董事田世超已回避表决。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










